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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发布会现场
南广河作为宜宾南部县区的“母亲河”,万里长江第一支流,地位重要而特殊。近年来,宜宾市围绕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南广河水质整体较好,在“保护好一江清水”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性作用。但随着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流域生态环境整体性保护不足、水资源利用偏高、环境污染点多面广和区域协作碎片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,急需将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。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,《条例》作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,在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基础上,坚持“不抵触、有特色、可操作”的立法原则,从南广河流域保护的实际出发,在立法原则、制度设计、措施制定上主要体现了鲜明绿色发展理念、突出系统保护思维、坚持合法合理并重的特色。下一步,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和南广河流域县(区)人民政府,以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,坚持统筹协调、科学规划、创新驱动、系统治理,加强南广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,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。标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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